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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向电镀等七行业征收“排污指标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8-03-12  浏览次数:807

近日,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在电力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用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增强治污的自我约束,达到污染减排的目标。

试点涉及七大行业,其中污水处理单位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2600元/年/吨;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化工、电镀、纺织染整、造纸、钢铁、食品等6个主要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吨。

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范围为电力行业,收费标准为2240元/年/吨。电力行业先由相关部门下达排污单位当年可用的排放指标,只对超过排放指标和新增二氧化硫排放指标部分实行有偿取得。

最新行业新闻2008年03月12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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