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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重金属污染将建终身追责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1-06-16  浏览次数:650

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外透露,我国将建立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发生重大铅污染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环保部将对所在地级市实行区域限批。对肇事企业将立即责令停产。

环保部表示,新制度建立后,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将依法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将从企业的立项、审批、验收、生产和监管各环节,依法依纪对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实施问责。造成较大影响的,取消其3年内在环保系统评先资格。今后凡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地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应承担领导责任。

最新行业新闻2011年06月16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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