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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高温”事件 看电镀类技术工人的保障之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0-07-14  浏览次数:1016

中国电镀网:近日来,一场多年难遇的高温风景席卷了全国,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及生产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在全国各地纷纷采取各种保障手段降温的同时,广大一线的电镀类技术企业也积极响应号召,认真落实高温津贴的发放,7月6日上午,北京市人保局公布,即日起,北京高温津贴标准翻倍。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引起中暑,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高温已被列为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性中暑也被列为法定职业病(7月6日《法制晚报》)。

 

高温下忙碌在生产线上的年轻工人们……

 

高温作业会给人体造成伤害,甚至可能产生生命危险。炎夏酷暑之际,不少地方的气温持续攀升,高温警报频频拉响。人保部门宣布提高高温津贴标准,提醒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高温权利:高温作业中暑享受工伤待遇。体现了对劳动者高温权利的关心与重视,值得肯定。但是仅凭一纸规定,能否切实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呢?编者也抱着和广大网友疑问的心态,汇总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希望可以对质疑的网友以及一线的工人朋友们有所帮助。

 

就高温作业中暑算工伤而言,2004年4月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职业病目录》,明确将高温作业过程中的中暑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患有职业病的可认定为工伤,因此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应该属于工伤。但是高温中暑鉴定为工伤的相关程序比较繁琐,劳动者未必有时间与精力去争取这一待遇。

 

其实,不仅劳动者高温中暑被鉴定为工伤不容易,很多用人单位连基本的工伤待遇都没落实,劳动者因工伤残维权无门的事情屡见不鲜。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劳动者伤残频发的原因多与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没有受到专业培训、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够有关。

 

拿我们表面处理行业里的电镀工程师招聘来说,电镀在生产中要使用大量有毒化学液体,并且要在高温下烘烤以达到最终的工艺效果,近日的高温普通处于38-40度之前,在如此大的高温现状下,一线工作们的生产安全就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相比平时正常温度生产时的危险程度高出许多,尤其在头部、身上还要佩戴防护用具,身上的热量就更加难以散发,很容易出现中暑等状况的发生。

 

国家有关观点讲到,各类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对于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在6~10月期间向劳动者支付每人每月150元的高温津贴,并视高温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在高温天气期间(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安全。对于露天作业的,应根据气温状况,及时采取调整或缩短工作时间等措施,避开12时至15时最高气温时段进行作业。高温期间,用人单位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禁止超时加班,不得因高温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来扣除或降低职工工资。

 

最近某报社在珠三角地区38家医院、1家职业病防治医院做过一项调查,因高温引发的安全事故占了平时常温状态下工作比例的71.8%,绝大多数工伤者是青年人。据此数据我们不难看出,高速发展的GDP指标掩盖了工伤这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因此,从源头上加强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减少工伤事故十分重要。比如,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关注劳动者安全培训、休息权利、工伤保护等等。尽管《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已经生效,但是我们不能寄希望于靠一部法律就一劳永逸,对劳动者加强劳动保护,关键看法律制度的执行力。

 

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本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更是法律的要求。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少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存在流动性大,劳动关系确认难、时间长,工伤待遇索赔程序复杂的问题。而且,多数劳动者就业技能单一,法律意识不强。为了保住饭碗,他们即使明知用人单位违规操作,侵犯其劳动权益,也只能忍气吞声,违心接受不办理工伤保险、不支付工伤赔偿金等霸王条款,被迫"战高温、斗酷暑",超负荷劳动。在逐利思维渗透到各行各业的当下,用人单位以影响发展和竞争力为由,也不愿意交纳工伤保险费。这或许是劳动者工伤待遇难落实的重要原因。

 

当然,由于近年来人们对环境的污染,造成的全球气候变暖,气温升高,高温持续时间增长,这些客观原因我们暂且不提,要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发展,还是需要呼吁我们广大的企业多拿出一点责任心来关心我们战斗在一线的工人同胞们,他们才是生产力的最终体现。

最新行业新闻2010年07月14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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