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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贩以电镀厂为名购得氰化纳加价销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9-04-10  浏览次数:815

氰化纳等剧毒化学品顷刻可以夺命,产供销历来受到严格的管制。然而,一个起意自杀的人竟在网上轻而易举地买到了氰化纳。据查,这个出售氰化纳的网上商贩,曾先后向20多人出售过氰化纳,售出的这些氰化纳派了什么用处?流向了何方?至今还有很多不解之处。剧毒化学品失控关系到公共安全,应该引起电子商务管理部门的密切关注。

 

当一个年轻男子自杀后,上海警方发现他服用的致命物质为3克氰化纳,而且是从网上购得的。由此牵出了一起网上销售剧毒化学品案。前不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通过互联网兜售剧毒化学品案”作出终审判决。

 

经过一、二审,完全弄清了案情的来龙去脉。此事要说到2006年夏天,当时有一个名叫覃国斌的人在互联网上寻找商机,他搜索到山东一家化工原料公司有氰化钾、氰化钠出售,便以电镀厂名义洽购。他还使用了假名向该公司购买了1桶50公斤氰化钠,共支付了900元人民币。

 

得到这些管制剧毒化学品后,覃国斌通过网络进行加价销售。

 

家住哈尔滨的杨海东也是网上常客,他发现了覃国斌在售氰化钠,并有利可图,就于去年4月购进了500克氰化钠,花去人民币850元。随后,杨海东也在互联网上加价兜售氰化纳。

 

据查,去年4月到7月间,杨海东通过EMS、全一快递等,将氰化钠分别销往上海、北京、重庆、宁波、杭州、济南、沈阳、广东福山、河南许昌、湖南郴州、江西鹰潭、黑龙江大庆、福建漳州、江苏无锡、湖北武汉、广西柳州等地。有20多人买进了总计200多克氰化纳。

 

在购买氰化纳的人群中,有一个是上海人,名叫曹飞,家住浦东新区。他于去年7月11日在网上购买了3克氰化纳,付给了杨海东1500元人民币。收到邮寄来的氰化纳后,曹飞决意了却此生,于当月14日留下遗书,然后吞下这些剧毒物质后瞬间结束生命。

 

在对这起非正常死亡案调查时,警方在死者的遗书中和电脑记录里发现线索,掌握了氰化纳的来历,并抓获了出售氰化纳的杨海东。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海东违反法律规定,从他人处购得剧毒化学品氰化钠后,通过邮寄方法,向多人非法出售剧毒化学品,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有期徒7年,没收作案工具移动电话、台式电脑等。

最新行业新闻2009年04月10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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