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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电镀等淘汰类企业每度电加价0.2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8-03-03  浏览次数:879

记者日前从惠东县召开的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县全面部署各项节能减排工作,力求实现从2006年单位GDP能耗0.689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十一五”期间的0.61吨标准煤/万元,比“十五”期末下降13%,年均下降2.75%的总体目标。

关停8条落后生产工艺水泥生产线

惠东县资源和环境压力呈上升趋势。以能源消耗为例,2007年该县原油、燃料油、其他石油制品、热力和电力消耗量的增幅较大,资源对外依存度较高,煤炭、油品完全依靠外地输入,85%的电力依赖省网供应,经济增长方式仍然带有粗放型特征,高投入、高增长、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四高一低”问题依然存在。

根据工作部署,该县今年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市场潜力大、能耗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按市场化原则加快关闭、淘汰冶金、钢铁、电镀、皮革、印染、化工、水泥等行业耗能高、污染大、效益差的企业,对钢铁、石化、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制订强制性的地方能耗限额。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采取有效的电价调节措施,在现有的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差别电价。2008年2月1日起对淘汰类的企业每度电加价0.2元,对限制类企业每度电加价0.05元。“十一五”期间,惠东将关停全县3家(4厂)水泥企业共8条采用机立窑水泥落后生产工艺的生产线,在关停前还将要求其严格实行脱硫,降低污染指标。

全面实施新建住宅节能50%设计标准

该县将突出抓好钢铁、电力、建材、石化、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和纳入省、市“双千节能行动”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完成全县6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和规划;推进建筑节能,全面实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加快推进太阳能、风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大力发展和推广使用较节约资源的新型墙体材料;加强交通节能,大力发展城乡公交体系,积极推进“油改气”工作,加快推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应用;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广高效节能家电、办公电器以及绿色照明工程;发挥政府机构节能示范作用,降低照明、电脑、印刷等办公设备能耗,对办公楼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推进农村节能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和大中型禽畜养殖场的沼气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及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推广省柴节煤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审

为推进节能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完善节能减排政策和标准体系,该县近期内将出台《惠东县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和《惠东县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新的管理办法将建立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经审查或未能通过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按照国家公布淘汰的落后工艺和产品目录制订强制淘汰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表,并督促执行。此外,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管,要求重点耗能企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

最新行业新闻2008年03月0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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