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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频出需重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2-02-02  浏览次数:879
核心提示:近年来,仅发生的镉污染事件,就有2005年的广东北江韶关段镉严重超标事件,2006年的湘江湖南株洲段镉污染事故,2009年的湖南省浏

近年来,仅发生的镉污染事件,就有2005年的广东北江韶关段镉严重超标事件,2006年的湘江湖南株洲段镉污染事故,2009年的湖南省浏阳市镉污染事件。至于其它重金属污染事件,仅“血铅超标”事件,就已涉及陕西、安徽、河南、湖南、福建、广东、四川、湖南、江苏、山东等省。(2月1日《中国青年报》)

重金属污染与其他传统的环境污染不同,看不见摸不着,即使被污染所伤害,不经过医疗检测也很少被人所知,而这种无形杀手对人的伤害和对自然的破坏程度又远远超过其他污染,且治理上也是相当困难,不仅投入大,而且要想彻底根治几乎又很难实现,或许正是因为其隐秘性较强一般人又不易察觉,因此,如果官方疏于治理或信息不透明,其潜在的威胁和危险是相当大的。

对于重金属的污染虽然治理很难,但只要端正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双赢的指导思想,预防重金属污染不仅在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问题,同时,在管理上也不难做到,纵观这屡屡发生的重金属污染事件,无论是镉污染事故还是波及数省的“血铅超标”事件,其根源均在于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功利思想作祟,污染企业忽视排污治理甚至同环境争效益,而地方政府为了“保护”这些纳税大户,往往对其污染排放也是明紧暗松甚至睁只眼闭只眼。

从报道中我们也看到,重金属污染是重金属或其化合物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由采矿、废气排放、污水灌溉和使用重金属制品等人为因素所致。而采矿企业大多都是一些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对于这样的企业,当地政府有意无意间都会“高看一眼”,甚至不乏出台“红头文件”不允许相关部门去“找麻烦”,比如,最早发生血铅超标事件的甘肃徽县一家企业,不仅是该县“首批重点保护企业”,早在血铅超标事件发生三年前,县政府有关文件中就规定:未经政府特许,任何单位或团体,没有特殊原因,不能到重点保护企业检查,其中包括环保部门。这次春节期间广西发生的“镉污染”,波及珠江流域龙江河段数百公里,至今污染源仍没有最终确定,因为此次镉污染事件同2011年8月云南南盘江“铬渣污染”事件一样,沿河周边重金属矿产开采企业“泛滥而无序”,环保监管并没有到位。个中原因恐也很难摆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不对等。

实际上,国家包括各地方政府不止一次的强调不能以牺牲环境保护来换取经济发展,而事实上从每一次污染事件中,都不难发现在追求经济发展面前,环境保护依然明强实弱,甚至还不得不为经济发展让道,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也不止一次的看到和听到环保官员为此大倒苦水。

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而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可以说,没有健康的生存环境,发展经济则没有任何意义,重金属污染频发说到底,还是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发展的“短腿”行为,没有从思想深处认识到环境保护对生命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无可替代,现代社会的文明进步,更需要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主次进行重新划分,并且能形成一个共识,要看到,在科技发展的今天,我们要在避免环境污染的前提下发展经济并不困难,但如果把发展经济放在保护环境前面的首要位置,就有可能让我们付出更多经济上甚至几代人生命健康的代价,而有些污染后果还无法逆转,况且,随着各种新型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各种未知的污染也会随之产生,因此,新时期的环境保护,不仅需要政府部门领导具有战略家的目光,更需要思维上与时俱进的转变。

最新企业新闻2012年02月02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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