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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某电镀厂老板藏千斤氰化钠 被逮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01-09  浏览次数:1326
核心提示:氰化钠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属I级剧毒品,受公安机关管制。然而,高邮一家电镀作坊老板秦某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竟从
   氰化钠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属I级剧毒品,受公安机关管制。然而,高邮一家电镀作坊老板秦某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竟从“黑市”购买了1000斤氰化钠,藏在卧室床下,后被群众发现并举报。昨天,记者从高邮市检察院获悉,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秦某被该院提起公诉。据了解,这是我市目前最大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群众举报

作坊老板购买存储氰化钠

2013年6月26日,高邮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高邮某电镀作坊老板秦某非法购买、存储氰化钠。接举报后,民警随即赶赴秦某家展开调查。

经查,民警发现,秦某在家中无证经营电镀小作坊。随后,民警依法对秦某的作坊进行搜查,并当场查获疑似氰化钠物品28斤。在调查过程中,秦某家人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出藏匿于家中疑似氰化钠的白色颗粒状物品300斤。经鉴定,这些物品中均含有氰化物成分。秦某归案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为防被发现

他把氰化钠藏在床铺下

秦某,今年60岁,高邮人。1997年开始,在家中经营电镀作坊,生产过程中,一直使用氰化钠。起初,秦某从当地一家化工公司购买氰化钠。后来,因对氰化钠管理更为严格,这家化工公司不再销售氰化钠。购买氰化钠必须要到公安机关办理许可证,而秦某的电镀作坊连环保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都没有,不具备办理购买氰化钠许可证的条件。

2012年年底左右,秦某决定铤而走险。在朋友的介绍下,秦某认识了宿迁的阿磊(化名),并以2万余元的价格,非法从阿磊处购得10袋氰化钠颗粒,合计重达1000斤。为防止被发现,秦某把买来的氰化钠藏在家中卧室床铺下。在电镀生产过程中,用多少就取多少,直至案发。目前,高邮市公安局已将阿磊涉嫌非法买卖氰化物的案件线索移送至外地警方。

氰化钠属I级剧毒品

氰化钠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被广泛应用于冶金、矿山、农药、医药、电镀及有机合成中,作为淬火剂、络合剂及将氰基引入到化合物中。常见的氰化钠是白色块状或球状固体,属立方晶系。易溶于水和氨、乙醇及甲醇中,微溶于二氧化硫溶液中,属I级剧毒品,易潮解,有微弱的苦杏仁味,相对密度1.596,熔点为563.7℃,沸点为1496℃。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氰化钠受公安部门管制。

据了解,人在吸入高浓度粉尘或吞服致死剂量氰化钠时,就会停止呼吸,造成猝死。非猝死中毒患者,早期可出现乏力、头昏、头痛、恶心、胸闷、呼吸困难、心慌、意识障碍等表现,甚至并发呼吸衰竭而死亡。严重中毒非瞬间死亡者,其临床表现可分前驱期、呼吸困难期、痉挛期和麻痹期,但由于病情进展快,各期往往不易区分。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最高判死刑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本罪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新行业新闻2014年01月09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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