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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紧急事项处理预案——环境保护中的紧急处理预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1-11-23  浏览次数:902

近年来,出现了一系列严重的区域性紧急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严重的有毒气体的泄漏和人民生活用水的大面积污染,已经引起国家高度重视。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制定紧急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预案。电镀企业作为严重的水体污染源,当然也要制定自己的紧急环境污染事故处理预案。这种预案除了要包括紧急安全事故中的所有规定之外,还一定要包括以下内容:

 

   (1)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直至向国家环保总局汇报

 

对紧急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与紧急安全事故有相同也有不同的地方。因此其预案的制定,除了要包括紧急安全事故预案中的要求的内容之外,特别强调了立即上报和不得有任何隐瞒的制度。

 

由于紧急环境污染事故往往同时也是紧急安全事故,因此,出现紧急环境污染事故时,在启动紧急安全事故的预案的同时,要以第一时间向各级主管部门直至向国家环保总局汇报。因为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要求有特别专业的知识和资源,是地方特别是企业自己不可能控制的事态,如果不及时汇报以获得社会资源和国家机器的支持,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2)向上级汇报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任何隐瞒,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在向上级汇报情况时,一定要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性质、特别是所涉及的污染源情况,包括品名、种类、危害性和影响面等都如实汇报,以便有关部门分析情况和制定相应的对策。如果不讲明真实情况,包括各种细节,就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或进一步的扩散。

 

有些环境污染事故在发生的初始阶段一般难以察觉,特别是水体污染事件,往往是在下游发生伤害事故后才被发现。因此,对于电镀企业的排水系统的监控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大量采用氰化物镀液的电镀企业,有的拥有上万升的氰化物镀液,如果发生镀槽泄漏,立即对下游水体的生物造成灾难性后果,搞不好会出现人畜死亡事故,因此绝不可以掉以轻心。

 

(3)要向周边居民或单位及时通报,启动紧急撤离预案   

 

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不能等待上级指示,要立即向当地居民或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发出紧急撤离通报,以电话、手机、传真、广播等所有信息发布媒体立即向周边发出撤出有害区域的通知,或停止用水的通知,以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

 

   根据国家最新法律文件规定,隐瞒不报或措施不力而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企业领导和当地主管,都要承受法律后果。因此做好日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努力避免出现紧急安全或环境污染事故,才是最为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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