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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表面处理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4  浏览次数:2396   状态:状态
  • 【展会日期】2014-12-03 至 2014-12-05
  • 【展出城市】广州市
  • 【展出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 【展馆名称】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交会展馆)
  • 【主办单位】新展星展览(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表面处理展有限公司
展会说明

关于「中国国际表面处理展」

「中国国际表面处理展」是中国及亚太区一年一度的行业盛会。展会自1983年开始举办,目前每年轮流在上海和广州举行,展出范围覆盖整个表面处理行业。上届2012广州展会取得了破纪录的10,644名观众和292家展商参与!2014年「中国国际表面处理展」重临广州,继续为行业服务,再创佳绩!

为何必须参展?

1.「中国国际表面处理展」是行业代表性展会,每年必须参展!

31年服务行业经验 —「中国国际表面处理展」是针对性特强的专业展会,自1983年以来为行业提供有效促销和提升市场地位的平台。

维持市场份额,获取高素质客源 — 为期三天的展会,业内具影响力的决策者汇聚一堂,共同探索发展和利益双赢的空间。

在当今充满挑战的经济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 — 无论是顺景或逆市,「中国国际表面处理展」的品牌价值和促销效果不变。

2.中国现在是世界最大的表面处理市场

●中国涂装行业产值每年人民币数百亿元,电镀及产品精饰行业产值则每年达到人民币1,000亿元。

●全球表面处理行业持续蓬勃发展,预计2017年的产值将达到107亿美元,中国继续成为行业的增长引擎。

●内需强劲,表面处理行业在中国不断增长。技术及产品不断研发创新,扩大了工业应用范围,成为国内表面处理市场增长关键。

3.表面处理在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尤其在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区

●珠三角地区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与香港、澳门毗邻,靠近东南亚,地理位置优越,是中国重要的轻工业、加工和制造业基地。

●主要城市如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佛山、中山及顺德,分别是汽车、电子、电子信息、IT、家用电器、灯饰、家具等工业的制造基地。

●珠三角地区工业产值居全国前列,尤其是电子工业的产值占全国20%。

4.当一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俱增,装饰性和功能性产品需求也必相应增加

●201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为7.8%,高于全球平均水平。预计2013年仍达到7.5%,继续高于其它主要经济体。

●2012年广东生产总值为人民币5.7万亿,比2011年增长8.2%,连续24年位居全国首位。

5.中国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及经济持续发展使表面处理市场潜力不断增强

●急速的城市化和人民对生活水平提升的愿望,带动下游工业及民用两方面对精饰技术和设备的需求,如建筑业和汽车业。与此同时,航空航天和机械等行业的需求也日渐上升。

●日益严格的环保法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同时推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等技术

展出内容

▲机械式精饰工艺

研磨、抛光、震动抛光、打蜡、去毛刺、喷砂及喷丸设备、防锈除锈技术

▲化学式处理、原材料和设备

清洗、预处理、电清洗、化学除锈、超声波、浸渍、酸洗、脱脂(化学法/电解法) 、转化膜(磷化、氧化、硅烷处理、铝及铝合金氧化等) 、电镀、塑料电镀、真空电镀、电泳涂装(阳极/阴极)、阳极氧化、金属化、等离子表面处理技术、设备和原材料等

▲涂装设备和辅助产品

油漆涂装、粉末涂装、热喷涂、喷房、输送系统、烘炉、自动化控制系统、自动机械手喷漆系统、回收系统、往复机、其它设备和配件等

▲涂料产品

不粘涂料、紫外线固化涂料、工业涂料、汽车涂料、粉末涂料、重防腐涂料、各类功能性涂料(防红外线和紫外线涂料)等

▲环保、安全及保护设备

清洗装置、废液/废气/废渣处理、去除烟尘、通风和空气污染控制

▲工程及支援服务

工程设计、整厂设备、各种质量控制、厚度、颜色、化学特性等、测量及测试仪器、顾问服务、刊物和其它服务

参展费用

标准展台:

每平方米$440美元,境内公司收费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820元(不含6%增值税)

●参展费用已含场地管理费

●展台面积最少9平方米

●展台配套包括围板、地毯、楣板(公司招牌板)、基本照明系统和家具

光场地:

每平方米$410美元,境内公司收费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620元(不含6%增值税)

●参展费用已含场地管理费

●展台面积最少27平方米

●参展商可交由大会指定承建商或自雇承建商搭建展台

双层展台展商注意事项:

1. 为安全理由,展台面积须90平方米或以上方可申请搭建双层展台。底层展台的长度不能少于6米。

2. 上层展台参展费用每平方米为80美元,境内公司收费为每平方米人民币510元(不含6%增值税)。

3. 上层展台只可作会议用途,其面积不可超过底层面积的二分之一及必须至少有30平方米。

4. 双层展台之高度限制为6米。

5. 展位搭建设计图纸须获得中国境内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盖章确认。

6. 搭建双层展台截止申请日期为2014年9月15日。

备注:双层展台的面积及高度限制以展馆管理办公室的决定为准。

附加费用:两边开口展台:+ 5% 三边开口展台:+ 7.5% 独立展台:+ 10%

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sfchina.net
联 系 人:新展星展览(深圳)有限公司
电      话:(86 755) 6138 8100
传    真:(86 755) 6138 8113
Email:exhibition@new-exposta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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