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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2-05-11  浏览次数:9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7]于2008年8月15日修订通过,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该名录列出了23个环评类别。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前言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一)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二)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三)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四)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五)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六)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八)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九)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优惠政策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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