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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偷排被重罚—停产廿天罚款十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7-04-03  浏览次数:819

4月1日是市环保局《关于从严查处污水直排严重污染行为的通知》实施的第一天,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当天突击查处了瓯海一家偷排污水的造纸厂,并现场查封设备,除限令该厂停产整顿20天,还拟作出最高额度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和追缴超标排污费。据悉,这是该通知实施以来,我市首家因偷排污水被重罚的企业。

这家企业名为温州市远丰造纸厂,位于瓯海区梧田街道牛桥路边,紧挨着老殿后河。环保执法人员一进入厂房,就闻到了一股臭味。生产车间里机器轰鸣,地上堆满了纸条。穿过厂房,是一个近百平方米大小的废水集中池,水池被分隔成3个起不同处理作用的小区域。执法人员发现,水管不断向水池里排放土黄色混浊的废水,但池里的水位就是不见涨。与水池相隔不到10步远的污水处理设备也没有运转。

此时,该厂一名工人溜到一旁想偷偷开启污水处理设备,另外一名工人闪进距离厂房不到5米的员工宿舍,掩起门来要关掉偷排废水的阀门,均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

随后,废水集中池里的水被抽出,池中露出了一个口径约8厘米的偷排口。未经处理的废水就是通过这个口,直接排到了老殿后河里。而员工宿舍门后一个隐蔽的阀门,就控制着这个偷排口。执法人员还发现,在该造纸厂负责人的办公桌上,居然还摆放着一份《关于从严查处污水直排严重污染行为的通知》。

近年来,我市企业废水治理达标率较低,电镀、化工、印染、造纸等是重点污染行业。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王进光表示,《通知》实施后,环保部门将严厉查处偷排、直排污水等严重污染行为,并对被查获的企业一律作出停产10天以上,最高额度罚款的处罚。

最新清洁生产2007年04月0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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