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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试水企业排污权有偿交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8-10-17  浏览次数:866

前不久,在世界500强企业法国阿海珐集团与江都市金鑫电器公司签订的输配电GIS高压母线管合作项目中,有一个电镀子项目,为让这个技术含量高、污染小的子项目上马,江都市巧妙行使排污权交易,通过市场方式把排污权从一家企业交换给了合资企业,演绎了一个环保“腾笼换鸟”故事,实现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赢。

 

排污权交易就是在控制污染总量的原则下,通过市场方式把一家企业的排污权有偿交换给另一家使用,既合理配置环境资源,又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为给一批重点项目落户、规模企业发展腾出环境空间,提升全市环境质量,从去年起,江都市先后关闭小化工64家,并对23家电镀企业、39家锌业企业开展综合整治。由于打破了环保这一瓶颈,阿海珐与金鑫将先后投入5000多万美元,共同打造亚洲最大、国际一流的高压输配电组合电器配套产业园区,未来产销规模将实现20亿元以上。

 

据了解,通过“腾笼换鸟”这一方式运作排污权有偿交换的,在江都还有好几家企业。小纪镇某集团与韩资合作的新项目,武坚镇某公司与美资合作的高科技项目,都是通过关闭其他污染较重、规模较小的电镀企业,让出环境空间得以实现的。

 

嘉兴:明码交易“环境资源”

 

排污权要拿钱买,这不是一种制度设想,在浙江嘉兴,它已成为千真万确的事实。以前要上一个新项目,必须等一些老企业关闭、淘汰让出排污指标,才能获批。现在则可以通过交易中心购买其他企业出让的减排指标,使项目顺利实施。

 

今年3月,浙江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规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所有新批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通过交易有偿获得,必须在政府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否则为无效交易。

 

文件确定排污权交易价格,比如造纸、印染、化工、医药等十个重污染建设项目,除公开拍卖外,暂时实行统一价格,即每吨化学需氧量为8万元,限制类6万元,鼓励类5万元;二氧化硫每吨2万元。排污权交易所得资金一律用于污染物减排和排污权收购,不准挪作他用。

 

排污权交易需要制度支撑

 

江都市一直在关注排污权有偿使用问题,引导企业树立牢固的环保意识。前不久,我市到浙江嘉兴专题调研排污权交易。去年,扬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回赠社会二氧化硫减排指标,成为轰动全国的环保新闻。

 

每年3000吨二氧化硫的排污权,是二电厂投入8亿元技改资金换来的,虽然是免费赠送,但给众多企业一个强烈的信号,排污权是有价的、是昂贵的环境资源。在引进相关大项目中,我市一些地方曾以“政府埋单”形式调控排污权,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提升“环境门槛”,排污权交易的理念和雏形已经显现。

 

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延龙介绍说,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开始排污权交易尝试,“排污权交易制度”试图在“排污总量”上严格控制,但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利益分配,还有许多障碍等待逾越。

 

排污权交易实施的前提,是对企业排污量的准确监测。当前在我国,企业到底排污了多少,拥有多少排污指标,这两个账户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也没有建立配套的监测机制。当前有了总量控制的概念,监测体系就有些滞后了。

最新清洁生产2008年10月1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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